第十一章
第十一章
爹走后,娘仍住在城西小院。
阿姐会照看她。
孩子长到五岁时,被我接到府里住了几个月。
她字写得极好,算账也快。
有一日,她问我:“姨母,外祖父从前真的说过,女子命数全在脸上吗?”
我说:“说过。”
她皱眉。
“那他错得很厉害。”
我笑了:“是啊。”
我用这些年攒下的私银,在府城买下一座荒废旧院,请人修缮,挂了一块匾。
设立了一个书院,叫明灯堂,只收女童。
贫富不论,美丑不论。
只要孩子愿意学,只要家里肯放人,我就收。
开院那日,来了十几个孩子。
有商户女儿,有寡妇家的孩子,有脸上带胎记的,有走路微跛的。
还有一个小姑娘,半张脸被火燎过,疤从眼角一直蔓到下巴。
她一直躲在人后,不敢抬头。
我走过去,蹲在她面前。
“你叫什么?”
她声音小得像蚊子。
“阿满。”
阿满攥着衣角,小心翼翼问:“夫人,我这样的人,也能读书吗?”
周围忽然安静,很多双小眼睛看着我。
我伸手,替阿满理好歪掉的衣襟。
“能。”
她怔怔看我。
我说:“脸上的疤,不会挡住你看书。别人的嘴,也定不了你的前程。”
阿满眼睛一下亮起来。
那天,我教她们写第一课。
不是女诫,不是顺从。
是自己的名字。
一笔一画,写端正。
一个人若连自己的名字都握不住,世人便更容易替她乱写命。
后来书院渐渐有了名气。
有人夸我善心,也有人笑我多事。
“女子读那么多书,有什么用?难不成都去考状元?”
我听见,只笑笑。
男人读书可以明理,可以谋生,可以见天地。
女子为什么不行?
傍晚散学时,阿满最后一个走。
她跑到门口,又折回来,把一张纸塞给我,有点害羞地跑掉。
我打开纸一看,上面写着她的名字。
字不算好看,却很用力,很端正。
我知道,这只是这个孩子的起点。
我笑着抬头,看到顾砚舟站在明灯堂外等我。
他仍旧清瘦,岁月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,只是眉眼比年轻时沉稳许多。
他问:“回家?”
我点点头,走出明灯堂时,我回头看了一眼大门。
这世上有些门,会把人关在外面。
比如宋家的侧门。
也有些门,该一直开着。
给那些被嫌弃、被轻慢、被人随口判了命的姑娘。
我曾经也是她们中的一个。
可现在,我终于能亲手点一盏灯。
不为照亮宋家。
只为照亮自己。
也照亮后来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