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我连滚带爬地从原来的狗窝搬走。
好在之前陆昂在我家时,我只是忙着让他做家务或者和他厮混,并没有告诉他我具体在哪里上班。
所以他应该短时间内找不到我。
苟活了一段时间后,依然没人上门和我算账。
我提着的心才逐渐放了下来。
难道是我太大惊小怪了?
陆昂这种高级魅魔,地位都比很多人类要高了,应该不至于为难我一个普通人类。
欺负我更没什么成就感。
再说他恢复了记忆,说不定早就不记得我了。
后者的可能性搞得我心里又闷又酸,好几天都无精打采。
算了。
攒钱重新买一个吧。
新买来的魅魔只是用来帮我这个主人做家务,绝对不可以心动。
是的。
心动。
等陆昂走了,我才迟来地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他。
我委婉地问了问同事:「人类喜欢魅魔是正常的吗?」
同事笑笑。
「魅魔对于人类来说,说好听点叫宠物,不好听的话,就是一个释放欲望的工具和消遣,很少有人会倾注感情吧。」
我闻言沉默了良久。
我没把陆昂当宠物,更是从来没把他当什么工具。
我就是挺喜欢他的。
想和他亲嘴,想和他抱抱,想和他一起生活在一起。